一级指标 |
二级指标 |
工作内容 |
评 分 标 准 |
名次系数 |
二级 |
一级 |
工 作 实 绩 |
教学工作 |
教学工作量 |
在额定标准工作量基础上超课时每节加0.05分,缺1课时减 0.05分。加分上限6分,扣分下限3分。 |
6 |
5 |
科技创新 |
校级立项0.5分,结项1分;省级一等奖3分,二等奖2分,三等奖1分。 |
教学技能赛 |
校级一等奖5分,二等奖3分,三等奖2分,参加1分;省级为校得分2倍。 |
精品课程 |
申报1分(第一名),校级精品课程第一名5分,第二名2分,第三名1分,第四名至第六名0.5分。省级精品课程相应名次得分为校级得分的2倍。 |
网络课程 |
申报加0.5分(限第一名),制作完成并上网第一名3分,第二名1分,第三名之后0.5分。 |
考试改革 |
有方案、有措施、有结果0.5分。 |
优秀教案 |
院内优秀教案0.5分,校级优秀教案一等奖2分,二等奖1.5分,三等奖1分。 |
教学研究 |
校级申报0.5分,立项1分(限第一名),结项第一名3分,第二名1分,第三名之后0.5分;省级项目得分为校级得分2倍。 |
教材专著 |
论著、教材第一主编3分,其他主编、副主编2分,编委1分。 |
科研工作 |
科研项目 |
申报校、市级科研项目0.5分,省级1分,国家级2分(限第一名),校、市级立项第一名3分,第二名1分,第三名之后0.5分,省级立项各名次得分为校级得分的2倍,国家级立项各名次得分为校级得分的4倍。按照项目年度资金额度每万元第一名2分,第二名1分,第3-5名0.5分,上限分别为(12、6、3)。 |
4 |
科研成果 |
市级成果(鉴定)第一名2分,第二名1分,第三名之后0.5分,省级成果(鉴定)为市级的2倍;市级成果一等奖第一名10分,第二名8名,第三名6分,第四名之后1分,二等奖各名次得分为一等奖1/2;三等奖各名次得分为一等奖得分1/4。省级各奖项各名次得分是市级各奖项各名次得分的2倍。省自然科技论文(含软科学成果奖,限前两名)一等奖第一名6分,二等奖第一名3分,三等奖第一名2分;第二名减半得分。 |
论 文 |
核心论文第一名3分,第二名1分,非核心论文减半加分。SCI、EI第一名10分,第二名5分。 |
综合表现 |
群众测评 |
由全体教职工根据平时工作表现对参评人员进行测评。 |
3 |
5 |
班子评议 |
由党政联席会根据参评人员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效进行排序。 |
7 |
注:1、指标构成:分为2个一级指标,分别为工作实绩和综合表现,其中工作实绩包括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2个二级指标;综合表现包括群众测评和班子评议2个二级指标。2、排序办法:根据项目表,对4个二级指标教学工作、科研工作、群众测评、班子评议分别进行积分排序。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2个二级指标排序名次乘以相应名次系数后,按照和数从小到大得出一级指标工作实绩的排序名次。群众测评和班子评议2个二级指标排序名次乘以相应名次系数后,按照和数从小到大得出一级指标综合表现的排序名次。总排名由2个一级指标工作实绩和综合表现的排序名次乘以名次系数后,按照和数从小到大得出。数值相同的情况下,参照一级指标综合表现排名进行排序。3、各项目名次以申报时公示的名次为准。4、其他:相同项目(题目略有差异内容相同或接近者视为相同项目)取最高分值,不重复计分。
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教师 优秀教师 量化积分排序办法(附件2)
一级指标 |
二级指标 |
工作内容 |
评 分 标 准 |
名次系数 |
二级 |
一级 |
工 作 实 绩 |
教学工作 |
科技创新 |
校级立项0.5分,结项1分;省级一等奖3分,二等奖2分,三等奖1分。 |
6 |
5 |
教学技能赛 |
校级一等奖5分,二等奖3分,三等奖2分,参加1分;省级为校得分2倍。 |
精品课程 |
申报1分(第一名),校级精品课程第一名5分,第二名2分,第三名1分,第四名至第六名0.5分。省级精品课程相应名次得分为校级得分的2倍。 |
网络课程 |
申报加0.5分(限第一名),制作完成并上网第一名3分,第二名1分,第三名之后0.5分。 |
考试改革 |
有方案、有措施、有结果0.5分。 |
优秀教案 |
院内优秀教案0.5分,校级优秀教案一等奖2分,二等奖1.5分,三等奖1分。 |
教学研究 |
校级申报0.5分,立项1分(限第一名),结项第一名3分,第二名1分,第三名之后0.5分;省级项目得分为校级得分2倍。 |
教材专著 |
论著、教材第一主编3分,其他主编、副主编2分,编委1分。 |
科研工作 |
科研项目 |
申报校、市级科研项目0.5分,省级1分,国家级2分(限第一名),校、市级立项第一名3分,第二名1分,第三名之后0.5分,省级立项各名次得分为校级得分的2倍,国家级立项各名次得分为校级得分的4倍。按照项目年度资金额度每万元第一名2分,第二名1分,第3-5名0.5分,上限分别为(12、6、3)。 |
4 |
科研成果 |
市级成果(鉴定)第一名2分,第二名1分,第三名之后0.5分,省级成果(鉴定)为市级的2倍;市级成果一等奖第一名10分,第二名8名,第三名6分,第四名之后1分,二等奖各名次得分为一等奖1/2;三等奖各名次得分为一等奖得分1/4。省级各奖项各名次得分是市级各奖项各名次得分的2倍。省自然科技论文(含软科学成果奖,限前两名)一等奖第一名6分,二等奖第一名3分,三等奖第一名2分;第二名减半得分。 |
论 文 |
核心论文第一名3分,第二名1分,非核心论文减半加分。SCI、EI第一名10分,第二名5分。 |
综合表现 |
群众测评 |
由全体教职工根据平时工作表现对参评人员进行测评。 |
3 |
5 |
班子评议 |
由党政联席会根据参评人员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效进行排序。 |
7 |
注:1、指标构成:分为2个一级指标,分别为工作实绩和综合表现,其中工作实绩包括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2个二级指标;综合表现包括群众测评和班子评议2个二级指标。2、排序办法:根据项目表,对4个二级指标教学工作、科研工作、群众测评、班子评议分别进行积分排序。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2个二级指标排序名次乘以相应名次系数后,按照和数从小到大得出一级指标工作实绩的排序名次。群众测评和班子评议2个二级指标排序名次乘以相应名次系数后,按照和数从小到大得出一级指标综合表现的排序名次。总排名由2个一级指标工作实绩和综合表现的排序名次乘以名次系数后,按照和数从小到大得出。数值相同的情况下,参照一级指标综合表现排名进行排序。3、各项目名次以申报时公示的名次为准。4、其他:相同项目(题目略有差异内容相同或接近者视为相同项目)取最高分值,不重复计分。